李大贺律师亲办案例
从立案到结案一个月内完美收冠——民间借贷一案代理小结
来源:李大贺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1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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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出借被告15万元,被告却于借款后经再三催要只偿还5万元,剩下10万迟迟不予偿还。原告因此,经人介绍前来李大贺律师办公室,将情况向李律师介绍后,提出了委托意向。李大贺律师经了解案情,向原告表达了初步的代理思路,在双方思路基本达到吻合的情况下,李律师接受了原告的委托。在起诉前,李律师嘱咐原告:为避免打草惊蛇,不要向被告表达有关诉讼的任何意愿信息或行为信息。

起诉前,李律师针对本案的特点,进行了具体、周密的分析,组织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进行了论证,做了初步的《诉讼解决方案》,在此基础上,起草了《民事起诉状》,经组织论证后提交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,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0日立案。

紧随其后,李律师对证据进行了收集整理,完成了证据目录(当事人资格证明,借条,短信记录,通话记录光盘附录音笔录,证据来源,证明目的,法律依据)及其他开庭资料(陈述,举证,质证,辩论,总结陈述,调解意向),制定了详细的《诉讼解决方案》。

2016年11月21日上午9点,是确定的调解时间,李律师早在9点之前,就赶到法庭,与书记员、承办法院进行了调解意愿方面的沟通,然后静等被告到庭。约10点钟,被告气喘吁吁的到庭,坐定后,李律师开始与被告展开和解谈判,经过反复较量,看仍有分歧,李律师停止了谈判,转而看向法官。然后,李律师向被告及法官作出了最终的调解意愿。最终,在法庭李律师、被告及法庭的共同努力下,达成调解协议:1、被告在两个月内偿还原告4万元;2、被告在后6个月内每月偿还原告1万元;3、诉讼费减半收取,由被告承担。调解书于当天出具。

在签订协议过程中,被告的一句话“我没想到他(原告)会告我” ,让李律师印象深刻。

该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个月内宣告完结,达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,得益于以下方面:

一、与委托人(本案原告)的及时、充分、有效沟通;

二、与法官积极、有效沟通;

三、庭前充分、细致、有效的准备;

四、将引导对方(让对方即本案被告跟着原告的思路走)、影响法官(用专业、敬业、至诚赢得法官认可,促进庭审结果朝着对己方有利的方向迈进)的代理策略贯穿庭前、庭中始终。

五、专业+经验+庭上切实表现。

以上五个方面,同样适用于律师代理其他案件的工作。

【案号:(2016)豫0105民初27550号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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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大贺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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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大贺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河南扬善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101*********4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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